央廣網北京2月15日消息(記者湯一亮 周洪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隨著元宵節的結束,馬年春節就算是過完了,節後旅游淡季隨即到來。許多旅行社打出廣告,節後錯峰游將會有降幅最高逾五成的優惠,於是,許多朋友把春節加班的假期和年假結合,選擇錯峰出游。
  為了吸引這部分游客,旅行社除了在旅游線路上費盡心思之外,還推出了“先旅游後付款”的項目賺人氣。“先旅游後付款”是真保障,還是玩噱頭?這裡面,有沒有陷阱呢?
  節後錯峰出游的市場價格紛紛上演“高臺跳水”,普遍下調30%-40%。如春節賣價7899元的“麗江香格裡拉大理昆明石林6天”的線路,2月底至3月初出發線路價格跌了到4899元,價格差額達3000元,降幅達37%。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,旅行社除了推出更具特色、更加優惠的旅游產品之外,還推出了“先旅游後付款”的項目吸引游客。
  所謂“先旅游後付款”就是如果消費者對此次旅游不滿意,可以拒絕向旅行社付款。在上海大通旅行社位的一處門店,記者看到許多市民正在詢問該旅行社推出的一個游輪旅游產品,這個產品在線路、價格等方面與其他游輪產品並無什麼不同之處,但是這個產品承諾可以“先旅游後付款”,因此,吸引了很多人前去詢問。正在現場咨詢的市民楊女士說:
  楊女士:因為他們對自己的產品首先推出有自信先旅游再付款,如果沒有這個自信,做不好,他們不敢做這個。萬一以後你提意見,不付款,對他們都是不利的。另外還有一個他們也是對我們消費者的一個承諾。
  參加“先旅游後付款”的旅游項目和在參加其他旅游團時有什麼不同呢?報名參加這個的線路旅游的游客,在和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時,會附有一份“承諾書”,包含“岸上觀光游覽承諾”、“游輪承諾”、“服務承諾”和“用餐承諾”在內的4大項一共16條服務承諾。如果兩項以上不達標,游客可以拒絕付款。上海大通旅行社負責人何一偉說:
  何一偉:我們在出境游游輪上面做先旅游後付款,其實是一種自我的加壓,我們就是承諾在船上我們每天有固定的時間在固定的地點,我們的工作人員、我們的領隊在這個地方等待你們游客,有什麼的問題可以來咨詢。每天晚上10點半我們會主動打電話給每一位游客。
  在游客對外出旅游的品質有所顧慮的時候,可以先旅游後付款,一定可以讓許多游客感覺參加這樣的旅游團有保障、放心,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博士說,其實“先旅游後付款”的模式並不新鮮。
  劉思敏:先旅游後付費的這種旅游方式,它不是一個特別新鮮的玩意兒,出現的時間恐怕至少有十多年了,時斷時續的。到目前為止的話,這種旅游方式並沒有成為主流,甚至也沒有引起比較廣泛的關註,但是它每次當有些旅行社或者旅游單位推出這樣的旅游項目的時候,正因為它是非主流,有點新鮮,所以它就引起了關註。實際上旅游市場良莠不齊,對質量的擔憂,他想通過這種方式消除這種顧慮。
  劉思敏說,這種先旅游後付款的模式之所以沒有推廣開來是因為容易引起糾紛。
  劉思敏:旅游這種產品的質量跟普通的家電包括普通的簡單服務相比,質量是很難主觀去評判的,它是一種滿意度,滿意度涉及到很多的因素,這樣的話可能會很容易導致一些糾紛,就可能會吃一個啞巴虧。
  合同上白紙黑字寫著各種承諾,如果游客對旅程不滿意可以不付款,主動權明明掌握在游客的手裡,為什麼游客還會吃啞巴虧呢?
  劉思敏:這種先旅游後付款的方式,各個地方各種旅行社初期推出項目的時候會有所不同,比如說有的是比較要求你要交押金的,如果你交了押金假如說最後你又說不出來他服務有什麼不好,你沒有理由不滿意,那麼你可能押金就被抵作是團款了。那麼等於說你可能是進行了一次劣質的一份旅游,但是可能付的價格比普通的還要高一些,那不就是一個啞巴虧嗎?
  旅行社不斷的推陳出新,營銷方式不斷變化,游客如何辨別,如何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呢?
  劉思敏:所以旅行社為了吸引客源,它的營銷的方式會不斷的出新,裡面就難免會有泥沙俱下。所以對於旅游者來講的話你的應對之策就是萬變不離其宗,就是說盡可能選擇有品牌的旅行社,同時一定是要認真的審核合你的合同,然後把你自己的訴求能夠在出發之前表達清楚,特別是在合同裡面越詳盡越好的體現出來。在旅行的過程中不管他是什麼樣的一種方式,你的感受都是最重要的,同時你如果感受到你的權益有遭到侵害的可能或者侵害正在發生,一定要利用現在的比如手機拍照、手機錄音,包括它的宣傳冊的收集,就是各種各樣證據獲取,或證據保存的手段和意識都一定要加強。  (原標題:旅行社推先旅游後付款項目賺人氣 專家提醒易引糾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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