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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毛建國
  在現實中,很多學生沒有選擇同學的權利,但必須正視這一權利的重要性。都知道班風的重要性,而班風是由具體人形成的,很多時候甚至取決於幾個重點學生。如果碰到一個各方面表現很好的同學,很可能“近朱者赤”;如果碰到幾個品行不端的同學,則可能“近墨者黑”,甚至受到傷害。
  珠海市自閉症互助協會會長何炳嶺就講,“如果因為家長聯名投訴,最後導致阿文不能在這個學校讀書,這是珠海的恥辱。”每個孩子都不應該受到歧視,進而失去讀書的機會。但反過來講,家長的訴求也值得傾聽。誰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碰到一個好同學,誰又願意自家的孩子與“特殊學生”為伍,可能受到影響以及傷害?
  所以我們希望,作為同學家長,對於“特殊學生”應該多一些理解,多給自家孩子一些正面引導。作為“特殊學生”的家長,應該正視自己孩子的“特殊性”,並付諸行動作出更多的努力。作為學校,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,既要講科學更要講愛心。要把握一個原則,不能把教育功利化,如果能夠“融合教育”,那就盡最大的努力,給予最大的愛心。
  如果能夠選擇,相信絕大多數人希望擁有選擇同學的權利。既然鑒於現實,沒有選擇同學的權利,那也必須正視“特殊學生”帶來的影響,儘量給每個同學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。
  (原標題:是否有選擇同學的權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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